話說小Bie最近老師說有關她的專注和學習態度問題。
和老師一起進行的獎勵計劃,任由小Bie自己選擇獎勵的情況下,妳居然單一選擇了:
第10個小印章: 買指由油。
第20個: 油腳指甲。
第30個: 油手指甲。
貪靚本色原由媽媽遺傳,在美國的孩子由兩歲開始已經全部油的靚靚地上學。可能由於始終是香港土生土長的晴天媽媽,總覺得孩子塗指甲有什麼問題了吧!所以始終堅持拒絕小BIE。
想清一點,有何不妥呢?當小BIE多次問我為什麼媽媽可以(每天都)塗而自己不可以時,晴天媽媽的答案不外乎:
大人先可以塗。
為什麼大人才可以呢?
因為小朋友自然已經最美麗了
那再塗不就更美麗了嗎?
媽媽塗是因為媽媽老了,看上去不精神,所以塗一點色彩就是禮貌的一種。
那小朋友塗就是沒禮貌了嗎?
啊!甲油是一種化學物質,對身體不好。
不會對大人的身體不好?
是的,小朋友還體弱,大人抵抗力好,所以...所以一點有害物質還是可以...接受。
...
好了,越說越連晴天媽媽自己都不能接受就是了!
乾脆讓塗指甲成為一種渴望而又間中可以得到的高級獎品好了!
2 則留言:
haha~~~ 小bie有潛質做律師呀!你點答佢都反問到你啊! ^^
[版主回覆04/09/2013 07:45:31]haha。。。係咁多次不同的要求夾夾埋埋的對話來嘅,未至於馬上反問到咁勁!
hahaha~~~~ 笑到碌地!!
[Jeremy Chu Chun Yin回覆04/11/2013 21:35:05]算啦, 你都無道理。言教不及身教也!
[版主回覆04/10/2013 14:50:30]我事後諗,應該向“端莊“個方向回答,不過諗諗下,佢可能end up又係追問我大人唔洗“端莊”...結果一樣,都係行唔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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