蒙特梭利教學法-孩子的自由與紀律
陳秀芬演講 翁靜育、李景新 整理
自由與紀律就好像銅幣的兩面,不可能過度的放縱自由,也不可能過度的強調紀律,必須要有一個平衡點。我們來看看蒙特梭利所謂的自由是什麼?她說:「自由並非做你想做的事,而是要做正確的事。」簡單的說,孩子並沒有被允許去做任何他喜歡做的事,他只能自由地去選擇有益和有用的工作,也就是說自由地去做正確的事。蒙特梭利認為「自由」可讓每個孩子按照各自不同的需求,開展生命。孩子一旦能依循內在的需求與學習的意願,去自由選擇工作,他就能成為自己的主人。一個能支配自己的人,才能對自己的行為負責(自律),並執行他人的命令(服從)。因此,由自由而得的自律與服從,正是一個獨立個體在群體生活中必具的良好社會行為。
原來孩子依照他內在的需求開展生命,他也學習到對自己的行為負責,學習到社會生活裡面的一些良好行為,同時,也去執行他人的命令,包括整個社會的協調性與一致性。所以我們可以很正確的分辨,蒙特梭利所指的自由,是一種有紀律的自由。蒙特梭利曾提到有一個家長在她指責孩子的時候,對她說:「妳不應該指責孩子的啊!你這樣不是違反了蒙特梭利的原則了嗎?」蒙特梭利笑一笑,心裡想說:「好像我不懂自己的原則似的。」所以,蒙特梭利所謂的自由是指自由地去做正確的事。當孩子有錯誤行為的時候,我們必須馬上制止。任何搗蛋或破壞的行為,一定要制止,不用懷疑。
真正的自由;相反的,做你想做的事,但又不符合真理,比方說吸毒、婚外情、亂發脾氣等,剛開始也許會覺得很自由,事實上,我們的心靈已經被罪拘禁住了,最終會嚐到罪的苦果,就是我們成了罪的奴僕,被罪綑綁住了。所以做「錯」的事情並不代表我們得到了真自由,只有在做「對」的事情、符合真理的事情,我們才會真正覺得自由。
孔子曾經說過:「七十而從心所欲,不逾矩。」他在七十歲的時候可以隨心所欲,不違反規矩。規矩就是一個社會上的公約、法則,他可以隨心所欲但不逾矩,就是他可以自由去做正確的事,這是孔子七十歲時的境界,與蒙特梭利的真自由,一樣道理。
自由還有另一個很深刻的意義。當我們讓孩子自由選擇的時候,我們是在培養他成為一個有自由意志、獨立的、有主見的孩子。舉個例子:有兩個小朋友都在做除法,一個是老師叫他做的;一個是他自己選擇要做的。想想看,他們最後呈現出來的結果會是什麼?哪一個小朋友的興致比較高?比較專心?比較獨立?最後他們的學習效果,哪一個比較好?想必是那個自己主動學習的會比較好,對不對?蒙特梭利非常強調這點,她要激發孩子主動學習、自動自發的精神。所以我們大人要盡量減少控制孩子的慾望,及我們想要規定他做什麼的想法。也就是要把我們成人權威的想法降到最低。所以蒙特梭利說:當我們給孩子自由的時候,同時也是在幫助他發揮他的人格,幫助他塑造自己。
反過來看,大人常常說「你要照我的話做」、「要乖」、「要聽話」。什麼叫聽話?就是要孩子聽大人的話;什麼叫乖?怎樣才叫乖?都是大人的標準。當孩子完全照著你的話做時,他就變成了一個奴隸或僕人,沒有自己的思想或意志。可是我們教育孩子的本意,絕不是這樣,我們是要教育一個有自由意志的人,希望他長大以後,成為一個人格成熟的大人。所以我們教養孩子,必須賦予他自由意志,教導他什麼是正確的事、符合真理的事,在他頭腦裡會慢慢發展獨立思考的能力,他可以選擇、判斷,那麼,他自然會成為一個獨立學習者,不會隨風飄搖,這就是蒙特梭利強調給孩子自由背後最深刻的意義。
曾經有位訪客參觀一家蒙特梭利學校,心存懷疑地問一位七歲的小女孩說:「在這所學校,你們可以做任何你們喜歡做的事嗎?」小女孩謹慎地回答:「我不知道,我只知道我所做的,我都喜歡。」她的回答真是巧妙!用英文來說,訪客的問題是’Can you do what you like?’也就是我們社會常說的「只要我喜歡,有什麼不可以」的意思。但是,這個女孩並不是這樣回答的,她說’I like what I do.’ 我喜歡我現在做的事。這正符合蒙特梭利的教育理念,以一個準備好的環境,來帶動孩子做正確的事,就是她所倡導的真自由。
自 由 的 限 制
有關自由在教室裡的限制,我們是很容易了解的。譬如說:當孩子在教室裡自由走動的時候,他必須遵循大家共同的利益,不可以亂撞桌子,不可以干擾其他同學等等,這些都是符合真理的事,相信大家都知道。下面我們簡單的整理一下,在一個蒙特梭利的教室中,自由不是什麼?
1. Freedom is not to hurt others. 自由—不能傷害別人
當我們看到孩子有傷害別人或破壞東西的行為時,我們必須馬上制止,因為自由並不包括這種負面行為,請不必猶豫。
2. Freedom is not to abuse the materials. 自由—不可以濫用教具
所有蒙特梭利教具都是經過科學精密的設計,所以當孩子選擇工作的時候,他要從這個工作得到益處,必須很認真地對待他的教具。譬如他不可以將「有柄的圓柱體」排成一列當作火車來玩,這樣就失去教具本身的意義。所有的教具設計都有它的用意,不適合拿來跟玩具混合玩。通常在家裡很容易遇到這種狀況,我們可以先觀察一下,他的玩法是建設性的還是破壞性的?如果是建設性的,我們還可以容忍一下;如果他做的完全是無關的,我們可以建議他先將工作收起來,拿另外的材料讓他當成火車玩。孩子經常有一些想像的遊戲,想要用我們的教具,我們必須向孩子說明這是屬於工作的,如果不做了就放回去,你想要玩遊戲,媽媽另外拿來給你,或是你再去想想辦法。這樣讓孩子區分什麼是玩具,什麼是教具。及早的區分,避免把工作當作遊戲,對他以後的學習才有幫助。
另外,在孩子選擇工作之前,必須先有知識和能力。如果他還未學會數字,就選了乘法的工作,我們必須對孩子說:「這個工作不適合你,我們可以先來做砂紙數字的工作。」若孩子表現出對架子上的許多東西都有興趣,而且這些工作適合孩子的能力,我們就趕快趁機會帶孩子做這些新工作,並且教導他如何正確的使用教具。
3. Freedom is not to disrespect others. 自由—不是不尊重別人
蒙特梭利的教育非常強調尊重。她認為在尊重孩子的環境下,孩子了解被尊重是什麼,他的內心有愛、有安全感,也就會表現出尊重別人的行為。何時可以講話、如何借用東西、如何有禮貌的用餐等等,都是互相尊重的行為;相反的,在別人講話時插嘴、隨意拿別人的東西、吃飯時飯粒亂噴等,就是不尊重別人的行為,應該予以導正。
4. Freedom is not to interrupt other children. 自由—不能干擾其他的孩子
當孩子專心工作的時候,如果他不想要讓別人看,他有權力拒絕別人的干擾。我們要教導孩子,當別的小朋友在工作的時候,你要問他:「我可不可以在旁邊看?」經過他的同意後,才可以站在旁邊,手放在後面,專心看就好,不可以伸手過去碰他的東西。
順 服
蒙特梭利將順服(Obedience)分析成下列三個要素,而這三個要素要同時存在,才能表現出一個順服的行為。
1. Ability:要有能力
你不會要求一個兩歲的孩子去照顧他一歲的弟弟吧!因為他沒有這個能力。我們要求一個孩子表現出順服的行為,必須先衡量他有沒有這個能力。
2. Will:要有意願
談到意願最常碰到的問題是什麼? 例如:我們叫一個四歲的孩子收玩具,他有能力,但他可能說:「我不要!」很顯然他沒有意願。意願的問題要從意願著手,你們想想有什麼方法可以增強他的意願?有的大人會說:「不收就丟掉。」也許孩子會因為害怕而想收,但是當你這樣說的時候,要特別小心,因為你說過的話就要做到。如果你沒有辦法說到做到,以後你講的話就要被打折扣了。所以,不妨可以這麼說:「你不收,媽媽就要收起來了,你就看不到它了喔!」如果是你收起來的話,你可以等你氣消了,或看看他幾天內有沒有好的表現,再拿出來。這樣總比說「丟掉了」或「送去孤兒院」要好得多了,因為還有個轉圜的餘地。所以說話時,一些小細節還是要留意一下!另外,有的大人會說:「你收好玩具,可以多聽一個故事。」
這是一個正常的動機,如果孩子喜歡聽故事,這樣的說法,就會對他收玩具有效!或者,在要收玩具的時候,唱一首收玩具的歌,也是一個很好的方式。因為唱歌的時候,心情是愉快的,而且不會覺得是被迫的、有壓力的,或覺得好無聊。另外,也可以用手足間比賽的方式,看誰先收好,也是一個不錯的建議。或者,我們可以放一段音樂,當音樂停的時候,看我們收好了沒有?這是類似比賽的方式,也蠻有效的。不同的孩子需要不同的應對方式,當孩子想要挑戰你的權威時,請注意對症下藥。
3. Physically do it:實際做出來
當孩子有能力、有意願,他說:「好啦!好啦!我馬上收啦!」等了半天,還是沒有收的時候,他根本是沒有順服。所以,最終要做出來,才是真正的順服。
因此,以上三點要全部具備,孩子才能表現出一個真正順服的行為。現在我用一個吃飯的例子來說明這三個要素,全部都要包括在裡面:
當我們要求孩子吃飯的時候,第一,我們要看他有沒有能力(即飯量)。剛開始我們盡量給他少一點,確定他有能力吃完。父母親有一個通病,就是希望孩子能多吃一點,我們的期望都高於孩子所能吃的,所以我們老是不滿足,老是覺得他吃太少,這是大部分父母的一個「小問題」。我希望大家把孩子的飯量先減少,我們才有可能看到他順服的行為。
第二,我們要從他的意願來看,當我們把飯量減少,就是希望孩子自己覺得吃不夠、吃不飽的時候,會自己來要,這跟你勉強塞給他的很不一樣。如果是孩子自己要,他就會吃得很開心,因為那是他自己的意願。相反的,有時候孩子不想吃或不餓,你卻勉強他吃,他就會吃得很痛苦。我們大人有時候也會因為太興奮或太疲累不想吃,如果不餓卻被強迫吃,也會感到痛苦。所以我們從小孩的角度來看,他有同樣的狀況,食慾會有起伏,這時候我們就多一點諒解,不需要強迫他一定要完成什麼,才能下桌。有個朋友的孩子有很嚴重的吃飯問題(他爸爸認為),所以每次吃飯時,他們家都是用打的或用罵的,充滿恐怖的氣氛。經常吃一個飯都要一個多小時,這對孩子而言,實在是一件很痛苦的事。有次我們送東西給他吃,他看都不看就很緊張的說:「不要!不要!」他已經認為「吃」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,叫他吃就好像是在虐待他,實在可憐!所以我們要多從孩子的心理層面去了解,他也有不想吃或不餓的時候,不要勉強他。另外,我們可用變換菜色的方式,增加他想吃的意願,這也是另一種方式。
第三,當飯量剛好,也是在餓的時候,他應該可以吃了,但卻沒有實際做出來。可能孩子分心了,例如他旁邊有電視的聲音,讓他的嘴巴忘了繼續嚼,所以就沒有把飯吃完。因此,我們就要特別注意吃飯時的環境。另外飯桌上最好不要擺玩具,因為擺了玩具,就會邊吃邊玩,沒有辦法專心了。環境會影響到孩子能不能實際地做出來,我們用吃飯這個例子來看,孩子有沒有順服包含三個要素—能力、意願及實際去做。當我們發現孩子的問題,就要對症下藥。尤其是能力方面的問題,孩子的發展需要一段時間,飯量的增加也需要一段時間。不可能突然從一口飯變成一碗飯,因此我們對他能力的估計要合理。
紀 律 的 原 則
在我們談到管教的時候,會運用到許多不同的原則,有時候現在這個方法有效,也許明天就沒效了;有時候對女兒有效,對兒子卻沒效,因此我們要多學一些相關的原則,以便隨機的加以運用。
一. 第一次原則:
管教的原則雖然有很多種,但是「第一次原則」應該是很多媽媽常常用的。所謂「第一次原則」,就是當孩子第一次搗蛋的時候,我們馬上處理是最有效的。當你的孩子在沙發上跳,若你沒有立即制止他,等到他把沙發跳得凹下去了,你才制止,那時你管教的效果就會差很多了。因為孩子心裡想:「媽媽有時會罵,有時不會罵,那我還是跳,搞不好碰到媽媽不罵的那一次。」孩子是很聰明的,也很會察言觀色,如果你第一次就確定原則的話,孩子比較知道你的界限,也比較知道如何配合。
我們家孩子小時候很喜歡坐投幣式的電動車,我們看他快樂的坐著玩,也感到很快樂,所以當孩子要求坐第二次的時候,我想反正花費很少,卻可以讓孩子得到很大的快樂也無妨。可是我的婆婆提醒我說,某某親戚家中的孩子也是很喜歡坐電動車,給他坐過第二次後,孩子又吵著要第三次,以後每次到了這個地方就吵個不停。我聽了之後,覺得很有道理,所以就確定我們只能「坐一次」的原則,孩子知道「只能坐一次」後,每逢坐電動車的時候,我們都相安無事。
還有什麼狀況會用到第一次原則?就是新玩具。記得我們家剛買了一個兒童帳篷的時候,因為帳篷是塑膠製的,很輕,兩個孩子常常把它到處移動。這個時候,我就需要一邊觀察,一邊設定一些管教的模式,因為我不曉得他們會玩出什麼花樣。所以當他們一靠近帳篷,我就會放下手邊的工作,趕快過去觀察他們玩的情形,如果他們有一些危險的動作,我就會告訴他們不合適、會有什麼不好的結果。經過兩三天的觀察之後,我掌握了他們大致的玩法,有一些玩法是可以的,比如把枕頭和棉被拿進去玩露營的遊戲,那當然沒有關係;有一些玩法則是危險的,比如把帳篷上下翻倒過來,或搬到容易撞到的地方,我就要立刻制止。等到所有新奇的玩法都玩過了,差不多到第三天我就放心了,因為所有他們可以做和不可以做的事情,我已經讓他們清楚了解了。所以運用第一次原則的時候,剛開始比較費心,一旦原則建立以後就輕鬆多了。
但是我們要強調,並不是所有的情況都適用「第一次原則」。例如:孩子第一次咬人,你當然會義正嚴詞的跟他說:「不能咬人。」可是以後他還是沒辦法控制自己,還是會咬啊!因為咬人的背後有許多因素,包括他的慾望沒有得到滿足,或是他言語表達不出來,只好用咬的。這時候只好一而再、再而三的叮嚀,一直到孩子學會怎樣控制自己的嘴巴,怎樣用其他方式來表達不滿的情緒,怎樣去解決衝突之後,咬人的行為才會慢慢減少。所以孩子的領悟力、自我控制能力有個別差異,並不是每一種脫序行為都適用「第一次原則」。
二、多給一分鐘原則:
這個原則基本上是給親子之間一個緩衝。比如說,孩子在浴缸裡洗澡的時候,玩水玩得正開心,你硬要他出來一定會有一番衝突,這時跟他說:「再過一分鐘就要起來了。」你看著時鐘,等秒針轉一圈後,立刻把孩子抱起來,擦擦身體,穿好衣服。你每次這樣做,孩子知道你說話算話,以後在管教上的衝突就會比較少。你千萬不可口說一分鐘而五分鐘過後才來,因為孩子小時候還沒有時間觀念,若誤認為那麼長(五分鐘)才是一分鐘,那就糟了!
我們家孩子去朋友家玩時,最常發生耍賴不回家的行為。當我們說好五分鐘內要離開,時間一到,孩子開始耍賴,我就把他抱起來,不管他哭鬧,鞋子一拎就走了。經過兩次這樣的經驗後,孩子知道媽媽是認真的,就不會再有哭鬧的行為。
我最怕碰到那種說話不算話的家長,我曾經在麥當勞的遊樂場看到一個奶奶跟他的孫子講:「啊,我們該回家囉!」那時候,我們剛到,正在吃東西,過了五分鐘,那個奶奶又開始講:「來來來,我們要回家了喔!」我真的以為他們要回家了。等到我們把午餐吃完,兩個孩子也進去遊樂場玩時,那個奶奶又講:「好了,我們快回去吧!」最後,當我們離開時,她的孫子還在那裡玩。奶奶總共講了八次要回家的話,你想,那個孫子會相信奶奶說的話嗎?那個奶奶的管教有用嗎?很顯然連我都不相信奶奶的話了,那個孫子更是不把奶奶放在眼裡。
所以,當你和孩子已經約定好,過了一分鐘要走的時候,一定要確實執行,如果孩子在遊樂場裡不肯出來,你就進去拉他出來,然後就離開。我們一定要說到做到,才能夠得到孩子的信任。我常常很小心我對孩子說的話,如果我說什麼話,我就一定要能確實執行;我也會這樣提醒我的先生,不要答應孩子你辦不到的事情,對孩子的承諾一定要做到,因為孩子就是從這些細微的事上,來建立他們的信任,不然他們無法相信你的話。
三、 一分鐘管教:
一分鐘管教的重點就是愛的管教。我們也是因為愛才管教孩子,所以在一分鐘管教裡,特別注重表達愛,要把愛帶出來。當孩子做錯了一件事情,你指正他時,只要在一分鐘之內講完,不要囉哩囉唆講一大堆,抓不到重點。
一分鐘管教三部曲:描述事實、表達愛意、說出期望。如何運用這一分鐘呢?我舉個例子來說明一分鐘的管教,前20秒鐘把小孩叫到身旁來,對他說:「你剛剛沒有把玩具車收好,散在地上,姊姊走過去踩到,腳底受傷流血了!…」接下來再用20秒說:「媽媽好愛你唷!你是媽媽的心肝寶貝,媽媽知道你是個好孩子。」每講一句就停一下,不要太快太急,讓他有時間去回想一下你剛剛所講的內容,讓他去思考一下,因為當你說這件事的時候,孩子心裡已有預期你要開始罵人了,可是你竟然說你愛他,他需要想一下。最後你用20秒鐘告訴他:「媽媽希望你以後都能把玩具收好,這樣就不會有人受傷了!…」這就是一分鐘管教。內容簡單,可是卻非常的有效!在孩子知道我們是因為愛才管教他的時候,他會比較願意配合,才不會有叛逆的行為出現。千萬不要說:「你這樣亂丟車子,媽媽不愛你了。」孩子聽了以後會很害怕,怕父母不再愛他了。其實我們都是愛孩子的,絕不會因為孩子亂丟東西就不愛他了。我們是不愛他亂丟玩具,而不是不愛他了,要講清楚。所以當我們說:「我不愛你了!」這並不是事實,千萬不要這樣講,會讓孩子產生害怕恐懼的心理,沒有安全感。
有位媽媽跟我們分享一句很短卻很好用的話,她對孩子說:「你是好孩子,不做這件事。」她肯定孩子的好本質,勸勉孩子不做不正確的事。我們也可以好好運用這句話來肯定我們的孩子,鼓勵他去做正確的事。
另外,我提供一個表達愛的練習—教導你的孩子撒嬌。有一次我的好朋友帶著她的女兒來到我們家,她說:「我來教你的孩子撒嬌。」於是她讓她的孩子抱著她,並在她的臉頰旁親一下說:「媽媽,我好愛你!」原來這就是撒嬌。我的兩個孩子在一旁看得津津有味,等我的朋友走了以後,我對他們說:「我們來練習撒嬌吧!」孩子一開始還有些不好意思,後來經過多次的練習後,我很意外地發覺,當孩子很高興、很快樂的時候,就會跑來抱著我,對我說:「媽媽,我好喜歡你喔!」然後親一下我的臉龐。愛意在我們之間流過,他們可以自由自在地表達愛了。我們看到很多先生不會表達愛,可能跟小時候缺乏練習有關,其實不論男女都需要被教導,適當地表達心中的愛,我在我們家的孩子身上感受到這樣的效果,真的很棒。
家 庭 的 紀 律 與 規 範
在談到訂定家規的時候,我們必須先檢視一下我們的教養風格,我曾經跟大家介紹過別吵了!安靜!!這本書(及幼文化公司,已絕版),把對孩子的教養分成三個階段:第一是「親子關係的建立」。親子關係如果穩固的話,之後在訂定家規或執行家規時,才會有效果。在這一個階段,當我們檢視教養風格時,書中提出幾個問題:「你的包容性高嗎?你誠實嗎?你的耐性夠嗎?你在孩子面前快樂嗎?你容易跟別人合作嗎?你是否讓孩子容易覺得信賴呢?你是否經常帶給孩子歡笑呢?」愉快的親子關係是一切的基礎,孩子如果覺得:「媽媽好嚴肅喔,一開口就是在罵我這個不對、那個不對。」你最好先自我改變,多多讚美你的孩子,讓你的孩子覺得你愛他。
親子關係穩固之後,下一個階段就是訂立家規。我們不妨先想一想,家規應該怎麼訂定?合不合理?可行性高不高?有沒有事先訂定?就怕你沒有事先訂定就處罰,那叫「不教而殺,謂之虐。」意即你沒有教他就殺了他,這叫虐待,所以事先訂定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則。
最後一個階段是切實執行,別吵了!安靜!!書中提到不少招數,我們在下次的課中(獎勵與懲罰)會再仔細討論。
現在我們再回到第二個階段「訂立家規」。譬如說:如何去訂立家規?什麼時間該吃飯?什麼事該做?什麼事不能做?我們家的規範是什麼?我們可以討論一下。每個家庭可能因為環境或家庭成員的不一樣而有不同的家規,那是很自然的。我們我們先寫下自己家裡為孩子設定了哪些家規?然後再看別人家的,做個參考。在討論的時候,我希望大家想一想:自由與紀律是一體的兩面,需要平衡。你不可能單方面要求一堆紀律,而沒有給他自由。在吃飯、睡覺、吃點心的這些規定裡面,孩子有沒有自由?我們有沒有容許一點彈性讓他可以有選擇的空間?我們在討論的時候,要特別去想想這個部份。
討 論 與 結 果
1. 吃飯:
學員報告:孩子吃飯的問題在每個家庭都會遇到,即便孩子上了小學,還是有很多孩子在校內吃了一個小時還沒吃完,後來與老師研究的結果,打算把吃飯當成考試一樣,要安安靜靜、不可以有聲音,這樣施行了兩次以後,小朋友在20-30分鐘就吃完了,而且也可以持續地照顧自己吃飯的事,不再需要大人費心了。而一些學齡前的孩子,也常常要大人餵而且餵好久,更甚者還要強迫他吃,弄得大人耐性盡失,後來調整了吃飯所允許的時間,如中午必須在20分鐘內吃完,而晚餐的氣氛可以比較放鬆,因為爸爸回家用餐,大家可以利用晚餐聊聊天,所以有1到1.5小時的時間用餐。另外,我也注意經常變換用餐的內容,不一定要吃飯,也可以用土司麵包或涼麵來做變換。
老師:給大家一點提醒—牙科醫師說吃飯時間不宜太長,容易造成蛀牙,所以要把我們吃飯的時間縮短,並在輕鬆愉快的氣氛下用餐。我們家的狀況是,孩子在小的時候要坐在high chair(小孩專用高腳椅)上吃飯,下了椅子之後就不能再吃了。要吃一定要坐在high chair,而且是自己吃。有時如果時間拖得太長,我會設定30分鐘的定時器,等到他們養成了良好的習慣,就不再需要定時器了。至於飯量方面,我尊重孩子的選擇,我會詢問他們所要吃的量,再幫他們盛飯。
另外有一個真實的個案:就是一個小孩放「吃飯假」的事。那個媽媽對孩子吃飯的問題很頭痛,於是請教幼稚園的老師,老師建議給孩子放吃飯假,媽媽回家後就對孩子說你今天放吃飯假,可以不用吃飯。當然媽媽那天準備的菜很豐富,都是孩子愛吃的菜,而且跟家人套好招,要談論今天菜色好香啊,製造愉快的用餐氣氛,等到要開始吃的時候,再一次提醒孩子,你今天放假可以不用吃飯,這樣,孩子開始有了想吃的動機,也許他還是玩他的玩具,忍耐了一下,然後就過來說:「媽媽,我可不可以吃一小口就好?」媽媽說:「好啊!」給他一小口,吃完沒多久,他又跑來要:「媽媽,我可不可以再吃一點?」「好!」再給他一點。這樣總共要了八次,結果總飯量比他平常吃的還多。從此以後媽媽總是給他少一點飯,讓孩子自己再多要;而這個孩子也挑起了吃飯的慾望,他想要吃了,現在他可以當自己吃飯的主人,他也不再是以前那個瘦巴巴的孩子。所以這個反向思考的例子,也可以給你們參考。
2、看電視、玩電腦:
學員報告:我們這組的媽媽,家裡的電視都是有些管制的,不是隨便裝第四台的,因為第四台的節目,很難讓我們掌握每一個畫面的狀況,所以通常大家都不隨意看電視,而是選擇放錄影帶。由於玩電腦很容易傷孩子的眼睛,所以不希望孩子在很小的時候就開始著迷,雖然我們在家裡立了規矩,孩子也遵行了,但到親戚家的時候,孩子看到堂表兄弟都全神貫注的玩電腦,我們又不好意思在那邊管教孩子,就會面臨到困擾,特別是公婆又會說:「玩一下電腦又有什麼關係?」常會覺得有點束手無策。這是目前尚存在的問題。在看電視和玩電腦方面,我們會有時間上的規定,並設定計時器,當時間到了,計時器發出聲響時,孩子就要關機,孩子蠻喜歡這樣的方式,養成習慣後,他知道半小時後就要關機了。我們也談到家庭教育的重要,如果爸爸媽媽沒有付出時間就很難給他訂規矩,尤其是沒有愛的前提下,孩子更是難以規範了。
老師:在外面的時候,我們的規定不能太死板,有時候必須要放鬆一些。你的長輩或親戚,並沒有負責教養你孩子的責任,孩子是你負責的,所以在外面,孩子有一段長時間跟親戚玩電腦的情況,你也不用和他們正面起衝突,頂多是在孩子可聽的範圍內,告訴他玩太久電腦會有什麼不好的影響,希望他不要玩太久。在別人家的時候,不適合有太多的干預,況且我們也不會經常在外逗留,重要的是我們要確立自己在家中的原則。
我們家的孩子在早上,下午,晚上各有三十分鐘的時間,可以自己選擇要看電視或是玩電腦,因為都是要用到眼力,所以我就讓他們自由選擇。在電視方面,我會先帶著他們選擇節目。雖然是兒童節目,也有不適合孩子看的。基本上,最好不要看有暴力或機器怪獸的節目。尤其是學齡前的孩子,因為他們很容易模仿、心靈很容易被滲入,使他們分不清楚真假虛幻。有些電視節目的影響就不是很確定,例如「櫻桃小丸子」,起初我們讓孩子看,但後來發現孩子有一些副作用,他會學習電視裡小孩子講話的負面語氣,如「討厭啦!」因此我們跟孩子討論,說明我們覺得這個節目對他有一些負面的影響,希望他不要看,他最後也認同不看。因此電視節目是需要過濾的,至於錄影帶或光碟片就可以經由事先的挑選,放心讓孩子看。
3、吃點心、零食、糖果:
學員報告:在孩子還未接觸到糖果餅乾這一類點心時,我們選擇不主動提供;若是他已接觸到這些外界的刺激時,我建議我們可以慎選這些點心零食,像我們家會給孩子吃用cheese做的糖果,包裝也很漂亮,這種健康的東西正好可以取代巧克力或純糖的東西。如果孩子堅持每天要吃點糖果,我們可以把它當作獎勵的方式,譬如乖乖剪完頭髮,可以吃一顆,吃完飯,可以吃一顆等。我兒子在一歲多時,就會主動吵著要吃糖,我非常堅持「第一次原則」,就是飯前兩個小時內不可吃糖,飯後可以有一顆糖,堅持執行的結果,孩子不會為了吃糖而有吵鬧的現象。
老師:孩子的胃很小,所以要少量多餐。除了早、中、晚三餐外,我們也可再安排固定的點心時間,這樣對孩子的胃比較好。對於兩三歲的孩子,我們可以在早上10點,下午3、4點,晚上9-10點各安排一次點心,等他漸漸長大時,可以取消早上那次點心,甚至晚上的點心時間也可以逐漸取消。六歲前的孩子,由於午餐到晚餐的時間比較久,還是要給孩子吃個下午點心比較好,免得讓孩子空腹太久,在晚餐之前吵鬧不休。點心可以是兩片水果、或一片餅乾配一杯牛奶、或一小碗的麥片粥。簡單的點心適合孩子的胃,最好也讓孩子自由選擇他要吃的點心。我們家偶而會舉辦一次「下午茶」時間,很正式的點上蠟燭,並用寶貴的骨瓷茶具,讓孩子倒要喝的飲料,配小餅乾,大家聊聊天,度過一個輕鬆的下午。特別要提的是,我大膽讓孩子用很珍貴的茶具,給他們一點信任,並教他們小心使用,他們從來沒有打破過。
關於糖果,家中的長輩一般都喜歡用來討好孩子,這是他們自然的親情流露,我們最好不要干涉太多,除非是影響他們的正餐了,你才需要介入。不要剝奪長輩對孩子的親情,也要注意我們是否有時太過焦慮了。
4、睡覺:
學員報告:我們會安排較小的孩子先睡覺,再看大的整理好後才帶他去睡覺。不過後來發覺大的要做榜樣,如果他一直玩,小的也無法睡,因此還是要讓小的學習大的,大的要練習帶小的睡。另外,我們也規定早30-40分鐘上床,以便在睡覺時間之前,可以唸故事書或聽音樂。
老師:孩子睡前的準備工作很重要,如果晚上九點睡覺,可能八點二十分就要開始準備了。讓孩子養成一個睡前程序,這個程序一旦建立,他到時候就會自然睡著了。我們家的程序包括:洗澡、刷牙、整理房間的玩具、聽故事、關燈、聽錄音帶,經過這樣的程序,孩子比較容易睡著。至於睡前聽故事錄音帶,我個人的經驗是:孩子有時聽聽就睡著了;有時卻不然,愈聽愈興奮,所以要注意孩子的個別狀況,隨時應變。
在我們當中有很多媽媽跟孩子一起睡覺,這是台灣普遍的現象。不過,我想提醒大家,夫妻長久分房睡、或中間夾個孩子一起睡,並不合宜,因為夫妻之間的隱密性被破壞了,長久下來容易造成一方的不滿足,而影響夫妻關係。希望大家把「跟孩子分房睡」當作一個目標,在三個月、半年、或一年之後要達成的目標,慢慢改善。
5、買玩具:
學員報告:當孩子用哭鬧的方式吵著要買玩具,我會盡快把孩子帶離現場,並嚴格執行第一次原則,孩子就不會再出現吵著一定要買玩具的現象。還有就是設置禮物箱,裡面累積一些孩子平常就想要或喜歡的東西,並鼓勵他每天讀一本書就可以蓋一個章,集滿50個章就可以換一個禮物。可以先讓他看禮物箱裡面的東西,引起他去集50個章的慾望。
老師:我們家的孩子,每年都有一個可以買玩具的時間,就是他們的生日。其他時間,他們都沒有權利買玩具,都是我買的。我買了以後,在適當的時機,很自然地拿出來,不會因為他們有好表現才拿出來。我認為這個玩具對他們有幫助,也是合適的時機就會拿給他們玩。當他們經過玩具店,看到喜歡的東西時,我會跟他們說:「好,等生日再買。」後來孩子看到電視廣告上,有他們更喜歡的直昇機時,我問他之前的玩具還要不要?他就說他要直昇機,我接著就說:「好,等你生日的時候再買。」孩子在這過程中,可以做一些選擇和判斷,是很好的練習,而我也會給孩子一些忠告或建議,並訂出價格上限。
後來我們家又慢慢發展出兩次買玩具的時間,就是聖誕節和過年的時候。聖誕節他們學習到買禮物送給家人,我們當然要回送禮物;另外,過年時我們把他們的紅包收起來,同時也允許他們可以挑一件玩具。所以後來每年孩子們有三次自由選擇買玩具的時間—生日、聖誕節、和農曆過年。
孩子雖然有自由買玩具的權利,但是暴力型的玩具仍然不可以買,例如刀、槍、劍、箭等,這些玩具買回來,唯一的玩法就是用來對付人,你想這樣好嗎?我們買玩具最好選擇可以組裝的,有多種變化的,孩子使用的興趣才能持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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